导读:
学生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父母亡故或失能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可接任。经许可,愿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组织亦可成为监护人。
一、
学生监护人有哪些
学生监护人主要包括学生的父亲和母亲,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首要监护人。
1.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时,监护人的角色会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担任。
2.如果其他个人或组织愿意并有能力担任监护人,且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也可以成为学生的监护人。
二、
学生监护人法律规定的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学生监护人的法律规定顺序是明确的。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当然监护人。若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的顺序则依次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这一顺序体现了法律对于家庭关系的尊重和保护,旨在确保未成年人在无父母监护的情况下,能够由最亲近的家庭成员承担监护责任。
2.法律也允许其他愿意并有能力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在特定条件下成为监护人,但这一选择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同意。
三、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法定监护人承担着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对于初中生而言,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主要应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1.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确保他们接受基础教育;
2.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辍学;
3.应按规定交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相关费用,虽然对于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可以申请减免;
4.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与学校教育相配合,共同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
这些义务和责任体现了法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全面发展的关注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