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医疗费先由工伤基金付。未缴保险则单位担责。侵权可另索赔,但赔偿不重复。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一、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工伤的医疗费用,首先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1.这一原则明确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中,详细列举了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费用范围,其中首要即为“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则此费用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3.在交通事故同时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劳动者还有权选择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或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两者不可兼得。

二、

工伤住院自费药费如何承担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工伤住院期间产生的自费药费,其承担主体同样遵循工伤保险与用人单位的责任划分原则。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则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治疗过程中的责任也不可忽视,需确保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并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

交通事故认定工伤医疗费由谁承担  第1张

三、

工伤退休后医疗费承担方

  工伤职工退休后的医疗费用承担问题,需依据其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来判断。

  1.若职工在退休前已达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则退休后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所明确规定的。

  2.用人单位在职工在岗期间未依法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导致职工退休后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则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