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孩子在校打架受伤校方一般是有责任的。若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致伤害,需担责。如已采取合理措施预防,责任或可减轻。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必须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来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安全,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一、
孩子在校打架受伤校方有没有责任
孩子在校打架受伤校方通常有责任。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打架造成的损害,首先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然而,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则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了监护管理的职责。
2.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学生打架并受伤,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这意味着,如果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在预防、制止学生打架事件上已采取合理措施,并尽到了充分的监管责任,那么学校可能不承担责任或责任较小。
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打架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学校发生的打架事件,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1.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除非学校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2.这要求学校在日常管理中,必须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来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安全,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三、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打架责任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学校发生的打架事件,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
1.这意味着,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需要由未成年人一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2.若学校确实存在监管疏漏,未能有效预防或制止打架事件的发生,导致学生受伤,则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