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法律上通常称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销售假货”,指销售者以欺骗手段将假冒或劣质产品推向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包括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伪造或使用虚假产地等。

一、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叫什么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称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更直接地称为“销售假货”。

  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销售者通过欺骗手段,将假冒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推向市场,以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二、

假冒和伪劣产品的定义

  1.假冒商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定义,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使客户、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或正品的产品。

  2.伪劣产品,则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国家已颁布的标准要求,甚至可能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叫什么  第1张

三、

假冒伪劣产品的具体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国家质检总局明确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如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具有某种特定质量或已通过特定认证。

  2.伪造或使用虚假产地:在产品上标注不真实的产地信息,以利用地区声誉或消费者偏好进行欺诈。

  3.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知名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混淆视听,使消费者误认为是该企业的产品。

  4.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授权在产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产品中非法添加其他物质或降低产品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6.失效、变质的产品:销售已过保质期或已发生变质的产品,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威胁。

  7.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8.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产品标识上的性能指标、规格等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