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儿子死了,孙女在父母先于祖父母去世的情况下,有继承权。根据代位继承原则,孙女可代替其父母继承遗产。这是《民法典》规定的,确保了孙女的合法权益。
一、
儿子死了孙女有没有继承权
儿子去世后,孙女在特定条件下确实享有遗产继承权。
1.这一权利基于代位继承的原则,即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如孙女)有权代替其继承顺序,继承原本应由其父母继承的遗产份额。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明确指出了这一法律制度的适用条件与范围,保障了孙女在特定情境下的合法权益。
二、
再婚遗产继子能否继承
文庄律师网提醒,再婚家庭中的遗产继承问题,特别是关于继子是否能继承继父母遗产的问题,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教育关系。
1.若继父母对继子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或成年继子对继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则视为双方之间建立了扶养关系,此时继子便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2.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家庭关系中实际扶养行为的认可与保护,也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关于遗产继承顺序与范围的规定,其中明确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
三、
意外死亡继子女继承权
对于意外死亡的继子女而言,其是否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同样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1.若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确实存在扶养关系,则继子女便具有与自然血亲子女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2.这一结论是基于《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即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3.根据我国司法实践,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扶养关系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为未成年人、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