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建工程的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管理,依据《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一、
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归谁管理
在建工程的所有权,一般而言,归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这意味着,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能够证明所有权归属他人,否则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应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管理。
二、
在建工程所有权法律依据
在建工程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1.具体而言,第二百零九条明确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效力。
2.第三百五十二条则直接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等设施的所有权归属,为在建工程所有权的确定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
三、
在建工程如何进行权属登记
在建工程进行权属登记,是确认其所有权归属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需遵循以下步骤:
1.确保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需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3.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需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按照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权属登记,经审核无误后,即可获得在建工程的产权证明,从而明确其所有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