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没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并非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且法律确认了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

没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无效的吗

  针对“没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否无效”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并非无效。

  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这表明,即使不动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合同本身依然是有效的。

  3.第四百条也规定了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列出了抵押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进一步确认了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如何处理

  1.当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并不成立。然而,债权人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将对此予以支持。

  2.需要注意的是,若抵押财产因不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灭失或被征收等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但若抵押人已经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债权人可请求抵押人在其所获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没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无效的吗  第1张

三、

未登记对抵押合同有效性影响

  文庄律师网提醒,未登记对抵押合同的有效性并无直接影响。

  1.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生效,即使未办理登记,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然而,对于不动产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这意味着,虽然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尚未设立,债权人无法享有抵押权带来的优先受偿权。因此,为了充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建议在签订抵押合同后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