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申请宅基地村委会不批,申请人可向乡镇国土所或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并反映。因县级政府是宅基地审批的法定主体,乡镇政府和国土部门是经办机构。
一、
申请宅基地村委会不批找哪个部门
当申请宅基地遭遇村委会不批准的情况时,申请人首先应了解宅基地的审批权实际归属县级人民政府,而非村委会。
1.若村委会未予批准,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在乡镇的国土所或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并反映情况。
2.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条例,县级政府是宅基地审批的法定主体,而乡镇政府和国土部门则是具体的经办机构。
3.若存在县级政府将审批权下放至镇政府的情况,这属于委托性质,但法律责任仍由县级政府承担。
因此,申请人可依据这些规定,向有权审批的部门寻求帮助。
二、
宅基地审批权归属哪个部门
文庄律师网提醒,宅基地的审批权明确归属于县级人民政府,这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各省的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以及《国土部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所确立的。
1.尽管乡镇政府和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如接受申请、审核材料并上报等,但它们并非审批权的最终归属者。
2.值得注意的是,若县级政府出于便民考虑,将部分审批权下放至镇政府,这应视为委托行为,且法律责任仍由县级政府承担。
三、
宅基地审批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宅基地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均有明确规定。
1.审批条件方面,由于农村实行集体土地公有制,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因此申请人必须为本村村民,且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面积也需符合法定标准。
2.审批程序方面,宅基地审批是依申请而启动的。申请人需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村委会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证明。
3.申请人需向镇国土所提交用地申请,由乡镇建设规划部门和国土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材料将上报至县级政府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若符合条件,县级政府将颁发用地许可批复文件。
4.申请人需凭此文件申请颁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正式取得宅基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开始建设。
在整个过程中,乡镇国土所将负责现场勘查、监督等工作,以确保宅基地审批和建设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