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失信人不能直接申请成为企业法人办理营业执照,但可作为股东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个人负债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失信人虽涉及未履行债务,但可作为股东参与公司运营。
一、
失信人可以申请营业执照吗
失信人不可以直接申请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来办理营业执照,但可以作为股东参与投资。
1.《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明确列出了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其中第七项明确指出: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2.由于失信被执行人往往涉及未履行的债务,因此他们不符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条件。然而,他们仍然可以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的投资与运营。
二、
失信被执行人的定义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包括: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三、
对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限制?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比如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如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限制其在企业中的高级管理职位,即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通过信用惩戒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维护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