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海南自愿离职不能领失业金。失业金需“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自愿离职不符条件。已缴失业保险亦无法享受待遇。事失业金领取的条件还包括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一、
海南自愿离职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在海南,自愿离职的情况下,通常是不可以申请失业金的。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明确规定了“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这一要件,而自愿离职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
因此,如果个人是出于自身原因主动提出辞职,那么即便已经缴纳了失业保险,也无法享受失业金的待遇。
二、
海南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海南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满1年;
2.失业的原因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不是由个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解除合同;
3.失业后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表明个人正在积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申请并领取失业金。
三、
主动辞职是否影响失业金领取
主动辞职会直接影响失业金的领取。
1.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主动辞职正是出于个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行为。
2.如果个人是主动提出辞职的,那么即使满足了其他领取条件,如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也无法享受失业金的待遇。
3.这是因为失业金的设计初衷是为了保障那些因非个人原因失去工作的人的基本生活,而主动辞职则被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工作机会的行为,不符合失业金的发放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