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屋违建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若涉及规划问题,由城乡规划部门处理;若涉及施工许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若涉及土地管理,则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一、
房屋违建由哪个部门处理
房屋违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具体涉及以下几个部门: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有管辖权。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也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有管辖权。
3.乡、镇人民政府对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也有管辖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责令违法建设者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4.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对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有管辖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停止施工及罚款等处罚决定。
二、
如何认定和处理违章建筑
文庄律师网提醒,违章建筑的认定主要基于是否办理了合法的批建手续以及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1.未批先建或存在程序违法的房屋,即使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也可能被视为违章建筑。然而,对于这类建筑,不能随意认定为“违建”,而应要求其缴纳相关费用并补齐程序。
2.在处理违章建筑时,首先应当给予对方一定的时间自行拆除。
3.若对方超过规定时间不拆除,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拆除,或者委托其他机关进行拆除。在此过程中,应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
违建拆除的法律依据及流程
违建拆除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
1.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建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拆除。
2.违建拆除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由相关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2)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3)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时间自行拆除;若当事人不自行拆除,则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在强制拆除过程中,应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不必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