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是为了分摊司法成本,保障司法程序顺畅进行,促进当事人理性诉讼,减少滥诉,维护司法秩序与效率,同时遏制恶意诉讼。
一、
法院为什么要收案件受理费
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主要是为了合理分摊司法资源的使用成本,确保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1.案件受理费作为诉讼费用的一部分,其收取旨在促进当事人理性诉讼,减少不必要的诉讼行为,从而维护司法秩序和效率。
2.通过经济手段,案件受理费的收取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恶意诉讼或滥用诉权的行为进行遏制。
二、
案件受理费包含哪些费用
文庄律师网提醒,案件受理费主要包括两类: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和财产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涉及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案件,这些案件的受理费用一般按件计算,并设有一定的金额范围。
2.财产案件受理费则与财产权益争议相关,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其收费标准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具体比例根据金额大小有所调整。
三、
哪些案件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部分特定案件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这些案件主要包括: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等,因为这些案件往往不涉及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且程序相对简单。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诉的案件。
这些案件在程序上已经被法院驳回或不予受理,因此无需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3.行政赔偿案件,这类案件涉及国家赔偿制度,其受理和审理程序有特别规定,一般也不收取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