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告送达后送达需要的程序包括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或在报纸刊登公告,说明起诉要点、答辩期限等,公告发出后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一、
公告送达后要什么程序送达
公告送达后要以下程序送达:
1.具体操作包括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以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2.公告内容需详细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等,以保障受送达人的知情权和应诉权利。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完成送达程序。
二、
公告送达的定义是什么
公告送达的定义为: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这一定义明确了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和方式,是民事诉讼中确保程序公正和诉讼效率的重要措施。
三、
公告送达需满足哪些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告送达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适用公告送达的实体条件。这包括两种情况:
(1)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即受送达人无固定的住址,也无法查明其现在的住址,使得人民法院无法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在适用此条件时,应严格审查,避免滥用公告送达。
(2)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即尽管当事人不构成下落不明,但人民法院已经采取了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在内的其他所有可能的送达方式,仍然无法将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
2.符合适用公告送达的程序条件。这要求法院在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前,必须穷尽其他所有送达方式,并确保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在案卷中有明确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