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企业破产留守处并非独立单位,而是清算组指定的组织,由留守人员组成,负责核对债权债务、解决遗留问题,并执行清算组的工作安排,可视为清算组的执行机构。
一、
企业破产留守处是单位吗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留守处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独立单位,而是一个由清算组依法指定的特定组织或团队。
这个组织由破产企业中的留守人员组成,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清算组进行债权债务的核对、解决业务遗留问题,并按要求回答债权人和清算组的询问。
因此,企业破产留守处可以视为清算组在破产企业中的一个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清算组的工作安排和决策。
二、
企业破产留守人员的职责
文庄律师网提醒,企业破产留守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核对债权债务:留守人员需要协助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准确的核对,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2.解决业务遗留问题:在破产程序中,可能会存在一些业务遗留问题,如未完成的合同、未结算的款项等。留守人员需要积极协调各方,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减少破产企业的损失。
3.回应询问:留守人员还需要按要求回答债权人和清算组提出的各种问题,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三、
企业破产留守人员的法律规定
关于企业破产留守人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时,会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2.清算组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这些规定为企业破产留守人员的产生和职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强调了清算组在破产程序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清算组必须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