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工程质量保证金交给发包方。工程质量保证金通常由承包人通过工程款预留方式交给发包方,以此作为对工程质量保修的担保。质保金的返还时间通常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纠纷。
一、
工程质量保证金交给谁
工程质量保证金通常是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方作为质量保修的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发包方会在工程款中直接预留约定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
虽然从表面上看,这笔资金是工程款的一部分,但其性质已经转变为一种质押权,旨在确保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维修。
二、
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质保金的返还时间通常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纠纷。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常会出现约定不明或模糊的情况。
1.合同中仅约定“保修期届满后返还”,但未明确保修期的具体长度或类型(如法定保修期还是其他)。在此情况下,应根据合同解释方法对该漏洞进行填补。
2.从质保金的性质出发,其主要是为缺陷责任期提供担保,而非法定的保修期间。因此,在约定不明时,应参照相关法规和行业惯例,酌定一个合理的缺陷责任期间作为质保金的返还期限。
3.一般来说,这个期限不宜过长,以免给承包人造成不必要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