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担保人清偿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偿。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在其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若被担保人不履行,可通过法律手段实现追偿权。
一、
担保人清偿后可以向谁追索
担保人清偿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进行追索。
1.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并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此权利行使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担保人在代为清偿债务后,直接可向债务人(即被担保人)提出追偿要求,若被担保人不履行,则可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至人民法院,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以实现其追偿权。
二、
担保人追索的程序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担保人追索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担保人需明确其已承担保证责任,并具备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法律基础;
2.担保人可直接向被担保人主张赔偿,要求其偿还所代偿的债务;
3.若被担保人拒绝履行,担保人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在取得胜诉判决后,若被担保人仍不履行,担保人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程序实现其追偿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对于涉及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并存的情形也做出了规定,但在此情境下,主要关注的是保证人(即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偿权及其实现程序。
三、
担保人清偿后有哪些权利
担保人清偿后,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追偿权,即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被担保人)追偿,这是担保人最为核心的权利;
2.抗辩权,尽管在担保关系中不常直接体现,但保证人在面对债权人的追偿请求时,有权依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如债务人已部分履行债务、债权已超过诉讼时效等;
3.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行使需以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七百条明确规定了保证人的追偿权及其范围,为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保证人在追偿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护自身权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