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偿还主要由破产企业的财产来负责。根据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需先拨付破产费用,剩余财产则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一、
企业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企业破产后,债务的偿还责任主要由破产企业的财产来承担。
1.在破产程序中,企业法人首先需要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了对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所需的费用。
2.完成破产费用的拨付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因此,可以说企业破产后,债务并非由某个特定个人或组织来还,而是由企业的破产财产来承担。
二、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文庄律师网提醒,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根据法律规定严格执行的。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得到优先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因为税收关系到国家的利益,所以也享有优先清偿的地位。
3.破产债权,即破产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款项。
在清偿过程中,如果前一顺序的债务得到完全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才会开始清偿后一顺序的债务。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按债权比例偿付。
三、
企业解散后债务的处理原则
企业解散后,其债务的处理需遵循一定原则。
1.若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债权人有权提起诉讼。
2.清算义务人若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并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在其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若清算义务人直接接收了借款人的全部财产,则应根据其接收财产的范围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若清算义务人恶意处分借款人财产,也应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借款人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5.若清算义务人在办理注销登记时书面承诺对借款人债务承担责任,或虚构债权债务已清结事实导致借款人被注销,均应承担相应的清偿或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