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申请二次伤残鉴定,职工可在收到初次结论后十五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提交相关资料并等待通知。经过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一、
如何申请二次伤残鉴定
对于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职工,可以通过申请二次伤残鉴定来维护自身权益。申请流程相对明确:
1.职工应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2.需将初次鉴定的相关病志资料提交至初次鉴定机构进行封存,并等待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通知,按要求携带资料前往进行鉴定。
3.经过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出具的结论,无论结果如何,均视为最终结论。
二、
二次伤残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申请二次伤残鉴定的条件主要基于对初次鉴定结论的不满。
1.当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职业病鉴定结论存在异议时,有权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对于职业病鉴定结论的再次申请,市鉴定委员会将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
3.若自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有所变化,亦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三、
二次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关于二次伤残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对于提出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申请的情况,若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或复查鉴定结论无变化,则相关费用应由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承担。
2.若再次鉴定结论或复查鉴定结论有所变化,则鉴定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性,同时减轻职工及用人单位的不必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