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交警不拘留人时,若对决定有异议,可起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申诉,要求重新审查交警执法行为,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一、
交警不拘留人起诉谁
交警不拘留人起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1.当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决定不拘留某人时,通常情况下,这并不意味着被处理者就没有受到法律追究。
2.交警的执法行为主要是基于现场情况的判断,决定是否采取拘留措施。若当事人对交警的决定存在异议或认为交警的行为存在不当,可以针对该具体行为提出申诉或起诉。
3.在此情境下,起诉的对象并非交警个人,而是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其对交警的执法行为进行重新审查。
5.如果交警的行为确实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相关机关也会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
刑事拘留期间能否移送审查起诉
在刑事拘留期间,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移送审查起诉的。
1.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控制嫌疑人以便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需要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以确定是否满足逮捕条件。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的期限是有限的,且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尽快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如果在拘留期间就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可能会导致拘留期限过长,不利于保障人权。
3.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也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因此,在刑事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先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如果需要进一步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在逮捕后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三、
对刑事拘留不服的异议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如果被拘留者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
1.公安机关在收到异议请求后,应当认真听取被拘留者的陈述和申辩,并依法对拘留决定进行审查。
2.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恰当,应当作出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3.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拘留决定正确无误,可以向被拘留者解释说明拘留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在此过程中,被拘留者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同时,如果被拘留者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