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办理离婚的手续是选择协议离婚的,需准备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商一致,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
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要怎么办离婚手续
当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均希望解除婚姻关系时,离婚手续如下:
1.协议离婚,双方需要共同准备一份离婚协议,明确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清偿等方面的共识,并一同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在提交申请后,双方需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期间若双方均未撤回申请,则可在冷静期结束后依法领取离婚证。
2.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情况,那么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法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准予离婚。
二、
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手续所需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
1.离婚协议书(如选择协议离婚);
2.身份证;
3.结婚证;
4.双方近期免冠照片;
5.若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还需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当事人在办理前向当地民政局或法律咨询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三、
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条件是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条件之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而言,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材料,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