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需准备多项资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及竣工证明、房屋测绘和地址证明。特殊房产还需立项计划和批文、合作修建协议等。同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也必不可少。
一、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需要哪些资料和材料
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和材料:
1.必须提交登记申请书,这是办理登记的基本申请文件,需要确保是原件。
2.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也是不可或缺的,需要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进行核实。
3.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以及房屋已竣工的证明都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必需的。这些文件能够证明不动产的权属和建筑的合法性。
4.对于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特殊类型的房屋,还需要提交相关的立项计划和批文。
5.若涉及到合作修建(联建)的建筑工程,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
6.若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
7.还需要提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以确保不动产的维修和保养得到妥善安排。
二、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流程主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
1.申请人需要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对于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的情况,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2.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3.在特定情况下,如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当事人申请登记时,除了提交基本的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
这些特殊情况下的材料要求确保了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期限
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期限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
1.对于新房来说,一般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期限在365个工作日内办理。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则开发商需要在期房交房后90天内,或现房签合同之日起90天内,让购房者拿到房产证。
2.对于二手房的交易,一般在交易后5个月内办理下来。这些期限的规定确保了不动产交易的及时性和效率性,同时也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