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已破产的公司在破产期间仍具有诉讼权利。因公司法人资格未终止,需通过诉讼追讨债权、解决争议。但其诉讼活动应围绕破产清算进行,受破产管理人监督。
一、
已破产的公司有没有诉讼权利
已破产的公司,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仍保留有一定的诉讼权利。
1.尽管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其法人资格并未立即终止,而是为了清理债务而继续存在。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手段来追讨债权、解决争议或保护自身权益。
2.已破产的公司仍具备提起诉讼或应诉的诉讼权利,但需注意,其诉讼活动应围绕破产清算的目的进行,并受到破产管理人的监督和管理。
二、
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债务人必须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即无法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方式清偿到期债务;
2.这些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期限已经届满,且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的状态必须是持续的,而非暂时性的资金紧张;
4.不能清偿的债务范围不仅限于金钱债务,还可能包括其他形式的债务。
只有当公司满足这些条件时,债权人或债务人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三、
哪些情况下不宣告公司破产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公司符合破产申请的条件,法院也可能不会宣告其破产。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如果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法院可能不会宣告其破产;
2.如果企业在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能够取得担保并清偿债务的,法院同样可能不会宣告其破产。
如果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但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能够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也会中止破产程序,不直接宣告企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