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产证迟迟不办,住户可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权,开发商90日内未办权属证需担责,合同有约从约,无约则追责赔偿。

一、

房产证迟迟不办住户怎么维权

  面对房产证迟迟不办的情况,住户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具体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若因开发商原因,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而开发商逾期未履行,住户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因开发商原因仍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住户可依法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4.若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房屋已抵押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住户还有权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因此,住户在遇到房产证迟迟不办的情况时,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则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二、

开发商不办房产证有何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开发商不办房产证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违约责任和可能的赔偿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若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若因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房屋已抵押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解除的,购房者除可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外,还可主张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因此,开发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确保及时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否则,将面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

房产证迟迟不办住户怎么维权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