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合同未解除通常是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主动协商解除时,需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中。
一、
劳动合同未解除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未解除一般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具体规定如下:
1.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该提议由用人单位提出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多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等。
二、
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中。
1.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且用人单位未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同意续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数额同样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足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对于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标准有特别规定。
三、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支付补偿金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具体情况。
1.若用人单位因法定情形(如破产、经营困难等)不续签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的相关条款相吻合,确保了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要求经济补偿的条件,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