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时银行欠款处理方式是对于属于个人债务的,一般是由个人自行承担;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则共同偿还。共同生活所负债务,需用共同财产清偿。
一、
离婚银行欠款怎么处理
面对离婚时的银行欠款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各自的债务应由个人财产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财产来承担。
1.如果这笔银行债务是夫妻为双方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等义务所负的,那么它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这样的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指出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
离婚时哪些属于共同债务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离婚时,判断哪些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是关键。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虽然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这些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
三、
离婚前债务承担的原则
在离婚前,债务的承担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1.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它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这一原则体现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债务的连带责任。
2.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有明确的约定,并且这种约定是以书面形式进行的,那么这种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3.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债务的承担有争议,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这样的原则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确保离婚后的生活得到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