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仲裁书一般以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多种形式发送。具体采用哪种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送达的难易程度进行选择。

一、

劳动仲裁书一般以什么形式发送

  劳动仲裁书的发送形式并非单一,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1.劳动仲裁书可以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即仲裁庭派员直接将文书送达给当事人。

  2.若直接送达存在困难,或受送达人拒绝接受,可采用留置送达,此时需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送达回执上记录拒收情况,随后将仲裁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3.当仲裁委员会认为直接送达不便时,也可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送达,即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是另一种常见方式,尤其适用于直接送达困难的情形,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时,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

劳动仲裁书能否拒收

  文庄律师网提醒,劳动仲裁书作为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不能拒收。

  1.若受送达人拒绝接受劳动仲裁书,仲裁庭将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即邀请见证人到场,证明拒收情况,并将仲裁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处,此举即视为送达完成。

  2.劳动仲裁书并非可以随意拒收的文书,其送达程序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和保护。

劳动仲裁书一般以什么形式发送  第1张

三、

劳动仲裁书送达的期限

  劳动仲裁书的送达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送达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对于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通常会在送达行为完成后即视为送达,具体期限取决于送达过程的实际情况。

  2.对于公告送达这一特殊方式,其期限是明确规定的,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这一期限的设定,旨在确保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的情况下,仍然能够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劳动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