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留置送达的要求包括:在受送达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收文书时,送达人可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记录拒收情况,并签名或盖章将文书留于受送达人住所,同时可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一、
留置送达有什么要求
留置送达是民事诉讼法中一种特定的送达方式,其要求在于,当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文书的送达。
1.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
2.送达人、见证人需签名或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3.还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以确保送达的有效性。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诉讼文书的送达能够公正、有效地进行,即使在受送达人拒绝接收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妥善处理。
二、
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留置送达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留置送达是在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采取的一种送达方式。
1.该条款详细规定了留置送达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邀请见证人、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签名或盖章等步骤。
2.还规定了可以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以确保送达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这些规定为民事诉讼中的留置送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流程。
三、
留置送达时受送达人如何应对
当面临留置送达时,受送达人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配合送达人的工作。
1.受送达人应了解留置送达的法定条件和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2.如果确实存在争议或不同意见,受送达人可以提出合理的辩解和申诉,但不应采取拒绝接收文书等不合作的态度。
3.受送达人应认真阅读并理解送达的诉讼文书内容,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或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