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精神病鉴定期间能关押其他人。原则上,精神病鉴定期间不会对精神病患者关押。对于其他非患者,是否关押则要根据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决定。

一、

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能够关押其他人

  精神病鉴定期间是能够关押其他人,在精神病鉴定期间,对于涉及精神病患者的案件,原则上不会对精神病患者本身进行关押。

  1.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患有精神病的患者,除非其罪大恶极不羁押会对社会产生危险性,否则一般不予收押。

  2.在精神病鉴定期间,若确定被鉴定人为精神病患者,且其犯罪情节不属于上述例外情况,则不能对其进行关押。

  3.此规定并不涉及其他非精神病患者的关押问题,即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能够关押其他人,需根据该人的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逮捕或羁押条件来决定。

二、

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文庄律师网提醒,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来判定。

  1.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且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则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2.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及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则应负刑事责任,但后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能够关押其他人  第1张

三、

刑事案件中的逮捕条件

  刑事案件中的逮捕条件,明确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该法指出,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存在特定的社会危险性,如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应予以逮捕。

  2.还考虑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其认罪认罚情况等因素。

  3.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有故意犯罪前科、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应予以逮捕。

  这些规定确保了逮捕措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在涉及精神病人的案件中,逮捕的适用同样需遵循上述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