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迁补偿协议不给的,被征收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补偿。即使签了协议但补偿款未到,也可拒绝搬离并提起履行诉讼。若协议无效,双方需重新协商或依法评估补偿,政府需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合法性。
一、
拆迁补偿协议不给怎么办
面对拆迁补偿协议未给予的情况,被征收人拥有明确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1.被征收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政府支付应得的征收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已签署补偿协议,但在补偿款未实际到账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搬离房屋,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若对补偿协议中的数额无异议,仅因未收到补偿款而困扰,可依据协议内容向法院提起履行诉讼。
3.法律规定,补偿协议一旦订立,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对方均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确保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4.若拆迁补偿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则意味着双方需回归初始状态,重新协商补偿事宜或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评估补偿。
5.此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开展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公告征收相关信息,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征收工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二、
拆迁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
文庄律师网提醒,拆迁补偿协议作为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具备明确的法律效力。
1.该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均受法律保护与约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协议内容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2.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不仅是对双方权益的明确,更是法律对拆迁行为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
三、
拆迁补偿方式及评估流程
1.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分为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两种。
(1)货币补偿的金额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2)而房屋产权调换则根据拆迁房屋与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计算差价,进行结算。
2.在评估流程上,无论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均需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的选择应遵循公正、透明的原则,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选定。
3.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各自提出候选评估机构,通过抽签方式决定。评估结果将作为补偿金额或调换房屋差价计算的重要依据,确保拆迁补偿的公平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