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双方自愿约定高利借贷是违法的。根据《民法典》,当借贷利率超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时,即视为高利借贷,为法律所禁止,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一、
双方自愿约定高利借贷违法吗
双方自愿约定高利借贷是违法的。
1.当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时,这种行为即被视为高利借贷,是法律明确禁止的。
2.《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指出,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3.这意味着,即便借贷双方自愿达成高利借贷的协议,其合法性仍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超出法定利率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二、
私人借款合法利息的界定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私人借款的合法利息界定为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1.这一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所确定的。
2.若私人借款的年利率超过此标准,则被视为高利贷行为,其超出部分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利息,且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也不会支持贷款平台对于超出利息的主张。
三、
高利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高利贷合同部分有效,具体效力取决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1.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进行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且前期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2.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支付的本息之和,不得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因此,高利贷合同中的合法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而超出法定利率的部分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