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法典关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规定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商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来实现抵押权,如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一、

民法典关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关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规定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拍卖或变卖抵押财产的方式来实现其抵押权。

  1.这一规定明确了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的权利行使方式,即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达成协议,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并从中优先受偿所得价款。

  2.这一规定为抵押权人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确保其在债务人违约时能够依法实现其抵押权。

  3.《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二、

抵押权人死亡后债权实现方法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抵押权人死亡后,其债权并不会随之消失。

  1.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享有抵押权,并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2.具体来说,如果债务履行期届满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继承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

  3.如果协议不成,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以实现其债权。

  4.《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也适用于抵押权人死亡后的情形。继承人可以依法与抵押人协商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并在协商不成时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民法典关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规定是什么  第1张

三、

抵押权实现的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指在同一财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抵押权的清偿顺序主要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这是因为已登记的抵押权具有公示效力,能够对抗第三人,而未登记的抵押权则不具有这一效力。

  2.已登记的抵押权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这是为了鼓励当事人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维护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

  3.未登记的抵押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在多个未登记的抵押权之间,由于都不具有公示效力,因此应当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