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损坏责任归属需具体情况判断,承租人正常使用导致的损耗无需赔偿,不当使用或未经同意改善则需赔偿。本文详细解析了租赁期间租赁物损坏的归责原则及赔偿责任。

一、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损坏归谁负责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损坏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在租赁期限内妥善保管租赁物。

  1.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到正常损耗,那么承租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到损失,那么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导致租赁物损坏,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

租赁期间租赁物使用不当的赔偿责任

  在租赁期间,如果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当,导致租赁物受到损失,那么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如果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当,不仅可能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还可能面临出租人的索赔要求。

  因此,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时应当谨慎,确保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进行使用,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损坏归谁负责  第1张

三、

租赁期间租赁物转租及损坏赔偿

  1.在租赁期间,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然而,在转租过程中,如果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尽管租赁物已经转租给第三人,但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因此,如果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索赔。

  3.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导致租赁物损坏,那么承租人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出租人不仅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还可以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因此,承租人在转租租赁物时应谨慎行事,确保已经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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