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起诉的种类有什么?不起诉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具有重要地位,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三种。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特定情形,如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等。

一、

不起诉的种类有哪些

  不起诉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权。不起诉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二、

法定不起诉说明

  法定不起诉,也称为绝对不起诉,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这些情况下,由于犯罪嫌疑人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基础,因此检察机关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不起诉的种类有哪些  第1张

三、

酌定与存疑不起诉

  除了法定不起诉外,还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两种类型。

  1.酌定不起诉,也称为相对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存疑不起诉,则是指在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需要注意的是,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虽然都是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但它们的法律效力和后果有所不同。

  (1)酌定不起诉从法律上说是对犯罪嫌疑人作无罪处理;

  (2)而存疑不起诉则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如果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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