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盗窃公诉案件的审理被害人不是必须要到庭的,被害人到庭非强制。被害人可出庭维权,也可委托代理诉讼,具体视个人意愿与案情而定。

一、

盗窃公诉案件的审理被害人用到庭吗

  盗窃公诉案件的审理被害人并非一定要到庭。

  1.具体而言,刑事盗窃案开庭时,刑事被告人是必须到庭的,这是保障审判程序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本要求。而对于被害人,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其必须到庭。

  2.被害人可以选择出庭,通过直接陈述、质证等方式参与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也可以选择不出庭,通过委托代理人等方式进行诉讼活动。

二、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即财产所有者对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盗窃罪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这意味着,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都有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盗窃罪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盗窃公诉案件的审理被害人用到庭吗  第1张

三、

侵占罪与盗窃罪有哪些区别

  侵占罪与盗窃罪在刑法中虽然都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

  (1)侵占罪的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

  (2)而盗窃罪的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这是区分两罪在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标志。

  3.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这一区别对于准确认定两罪具有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