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前欠的债并不是一定得夫妻一起还的,《民法典》规定,共债共还,私债自担,夫妻共生活生产所负需共偿,个人原因如赌博则个人担。
一、
离婚前欠的债是不是一定得夫妻一起还
离婚前欠的债不一定得夫妻一起还,这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
1.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解释,如果债务是为了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那么这些债务在离婚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2.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这些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3.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因个人原因,如赌博等违法行为所欠下的,那么这些债务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负债方个人承担。
二、
夫妻共债和个人债务的区别?
夫妻共债和个人债务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产生原因、用途以及偿还责任。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些债务通常具有两个特征:
(1)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个人债务则是指那些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这些债务通常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其产生原因和用途往往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无关。
3.个人债务可能包括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
三、
如何认定夫妻离婚前的共同债务?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认定夫妻离婚前的共同债务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标准。
1.应看债务是否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前提。
2.应考察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
3.如果债务符合这两个条件,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认定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如果债务属于上述提到的个人债务范畴,则应由负债方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