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并非必须到场。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明确事项及权限。这既尊重了当事人自主权,也便利了执行程序。
一、
强制执行被执行必须到场吗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并不一定必须到场。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亲自到场或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2.在委托他人代理的情况下,申请人需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及权限,特别要注明受托人是否有权代为领取执行案款。
二、
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法院可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被申请人的存款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冻结或划拨,以确保执行款的到位。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时,法院有权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可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三、
申请强制执行需哪些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时,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明确表述执行请求及事实依据。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申请人为公司,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手续一份,包括授权委托书、律所公函(如委托律师)、律师证复印件等,或根据具体情况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等亲属证明。
4.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作为执行依据。
5.生效证明纸质版原件或电子版,证明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6.申请人执行款收款账户信息,以便执行款到账后及时交付。
7.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法院执行时查找被执行人。
8.如案件涉及保全措施,需提供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等复印件。
9.如申请人享有优先受偿权,需提供他项权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