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轻伤一级检察院不起诉一般是没有案底的。若检察院对轻伤一级案件决定不起诉,则案件不会进入审判程序,因此不会产生犯罪记录,即无案底。
一、
轻伤一级检察院不起诉有案底吗
针对轻伤一级案件,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则不会有案底。
1.案底,即犯罪记录,是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判处有罪后才会产生的。
2.在检察院阶段若决定不起诉,意味着该案件并未进入审判程序,自然不会产生犯罪记录,即无案底。
这一决定是基于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全面审查后作出的,体现了司法公正与审慎。
二、
检察院不起诉是否留案底
文庄律师网提醒,检察院不起诉,一般而言,不会留下案底。
1.案底是犯罪记录的体现,而犯罪记录是在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判处有罪后才形成的。
2.检察院不起诉,意味着案件尚未达到需要提交法院审判的程度,或者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不会形成犯罪记录,即不留案底。
3.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案件后续有新的证据或情况出现,导致检察院重新审查并决定起诉,那么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若最终被判有罪,则会形成犯罪记录。
三、
轻伤一级检察院不起诉情形
对于轻伤一级案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情形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造成轻伤一级后果,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案件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属于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案件属于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且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已经死亡的。
若案件符合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如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被胁迫或诱骗参加犯罪等,检察院也可能根据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