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宅基地审批面积不加院子。在宅基地审批中,院子面积通常不计入审批面积,主要关注的是建筑物占地面积。申请人需明确审批范围,合理规划院子使用。
一、
宅基地审批面积加院子吗
在宅基地审批面积的计算中,通常是不包括院子的。
1.宅基地的审批面积主要是基于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而院子作为宅基地周边用于活动或绿化的空地,其面积并不计入宅基地的审批面积之内。
2.这是因为在规划和审批宅基地时,主要关注的是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和布局,以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和村庄的整体规划。
因此,在申请宅基地时,申请人应明确宅基地的审批面积范围,并合理规划院子的使用。
二、
宅基地审批面积的标准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宅基地审批面积的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各地的地方性法规。以《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例,其规定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为:
1.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
2.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这些标准旨在控制宅基地的占地面积,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同时,宅基地的审批面积还会受到申请人家庭人口、经济条件、村庄规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三、
宅基地审批程序及登记流程
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农村居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
2.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
3.国土所会实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及地类是否属实。
4.国土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组织齐全报国土局代县政府审批。
审批通过后,村民委员会会张榜公布已批准的宅基地名单。
宅基地的登记流程则是在审批通过后进行的:
1.申请人需要在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2.如果因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也需要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如果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也需要在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