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情况是若行为时不构成犯罪而现行刑法认为犯罪,应适用当时法律即“从旧”;若行为时法律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不认为是或处刑较轻,则适用现行刑法即“从轻”。
一、
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我国现行刑法有着明确的规定,具体而言,当某一行为在发生时并不构成犯罪,但现行刑法却认为其构成犯罪时,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即“从旧”。
2.如果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现行刑法却不认为是犯罪或处刑较轻时,则应适用现行刑法,即“从轻”。
二、
刑法溯及力适用的具体情况
关于刑法溯及力适用的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
1.当某一行为在发生时和现行刑法中都构成犯罪时,原则上应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现行刑法不具有溯及力,但若当时的法律处刑比现行刑法重,则应当适用现行刑法,以体现“从轻”的原则。
2.如果行为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那么这一判决将继续有效,即使按照修订后的刑法规定,该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或处刑较轻,也不能改变已经生效的判决。
三、
刑法对溯及力的具体条文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我国刑法对溯及力的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刑法》第十二条中。
1.该条明确指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应适用当时的法律。
2.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3.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适用本法。同时,对于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