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开庭前需向被告送达材料具体有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被告应确保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证据。
一、
开庭前需要向被告送达的材料有哪些
开庭前需要向被告送达的材料包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
二、
被告开庭前材料准备要求
文庄律师网提醒,被告在行政诉讼开庭前的材料准备需遵循严格的要求。
1.被告应确保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得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证据;
2.证据材料应全面、充分,能够全面反映被诉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以支持被告的抗辩主张;
3.证据材料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收集、整理和提交,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4.被告还需注意证据材料的时效性,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
5.被告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准备材料,以提高材料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三、
被告无法按期提供材料的处理
若被告因特殊情形无法按期提供证据材料,应及时按照法律规定提出延期提交申请。
1.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提交的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如认为理由成立,可准许延期提供。
2.但被告需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及时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将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性,同时也为被告提供了必要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