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儿童骨折伤残鉴定程序含初审、审批和受理三环。初审阶段核对信息提意见;审批审查材料定事项;受理办登记收费用。规范公正保障权益。
一、
儿童骨折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儿童骨折伤残鉴定程序主要包括初审、审批和受理三个环节。
1.在初审阶段,由鉴定人负责核对委托人(代理人)身份,审核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明确鉴定事项、时限、费用等,并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2.进入审批环节,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听取初审人的意见,审查鉴定材料,并签署是否受理的意见,同时决定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人等相关事项。
3.在受理阶段,由承办人负责办理受理登记手续,收取鉴定费用,并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
(1)如果经审核需要补充鉴定材料,则应当告知委托人补充材料内容,待材料补充齐全后按当场受理的程序办理;
(2)如果决定不予受理,则应当向委托人(代理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这些程序确保了儿童骨折伤残鉴定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二、
儿童骨折伤残鉴定如何受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儿童骨折伤残鉴定的受理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1.鉴定机构会对委托人(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核对,并复印其身份证明或收取介绍信作为附属材料归档。
2.鉴定机构会审核鉴定委托书,确保委托鉴定事项明确、合法,并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
3.鉴定机构还会审核鉴定材料的种类、数量、性状、保存情况等,以确保鉴定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充分。
4.在商议委托鉴定事宜时,鉴定机构会与委托人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的收取标准等事项。
5.经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机构会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并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三、
儿童骨折伤残鉴定实施与文书签发
儿童骨折伤残鉴定的实施与文书签发是鉴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1.在实施阶段,承办人会通知指定或选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并向鉴定人移交鉴定材料,明确鉴定的具体事项。
2.鉴定人会在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到场的情况下进行鉴定,包括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确认是否申请回避、听取委托人(代理人)、当事人意见等程序。
3.鉴定过程中,鉴定人会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并发表鉴定意见。在文书签发阶段,承办人会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并送鉴定人核实、签名。
4.将鉴定文书送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并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最后,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送达鉴定文书,并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