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强制执行恢复执行状态,需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原执行依据等材料。同时,提供被执行人信息及财产线索,并建议提前联系原执行法官以加快进程。
一、
强制执行怎么恢复执行状态
面对需要恢复强制执行的情形,首先,执行人应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表明恢复执行的意愿。这一过程是启动恢复执行程序的关键步骤。
1.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一系列必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恢复执行申请书、原执行依据副本、相关裁定书或和解协议副本,以及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
2.为提高效率,建议在正式立案前先行联系原执行法官,了解其具体要求并可能提前提交部分材料,以便加快恢复执行的进程。
二、
恢复执行需提交哪些材料
文庄律师网提醒,恢复执行所需提交的材料因案件具体情况而异。
1.若是对中止执行的案件申请恢复,需准备原中止执行裁定书及中止情形已消失的依据,同时说明中止后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及财产线索。
2.对于和解案件的恢复执行,则需提交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情况说明,以及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等。
3.而对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恢复执行时则需提供原裁定书、裁定后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可供执行财产的新情况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信息。
这些材料的准备,旨在全面反映案件现状,为法院判断是否恢复执行提供依据。
三、
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强制执行的中止,通常发生在特定情形之下,以保障执行程序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1.当作为执行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且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时,执行程序应中止,以待权利义务的明确。
2.人民法院基于案件实际情况,可能认定存在其他应中止执行的情形,如被执行人失踪或出现不可抗拒事由等。
3.若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可以延期执行且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院亦可裁定中止执行。
4.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时,为确保执行依据的正确性,执行程序亦需中止,待异议审查结果确定后再行决定是否恢复执行。
这些中止情形的设定,旨在维护执行程序的公正、公平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