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父母欠债,法院没有权冻结子女的财产,除非能证明其财产为父母非法转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指明,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的仅限于被执行人名下财产。
一、
父母欠债法院有权冻结子女的财产吗
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欠债时,法院是没有权力直接冻结子女的财产的。
1.法院在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时,只能对父母名下的财产进行操作,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子女的财产是父母非法转移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仅限于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3.对于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以及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财产,法院在得到第三人的书面确认后,也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
但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子女名下的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些财产与父母的债务有关。
二、
父债是否需要子来偿还
1.从法律上讲,我国并没有“父债子偿”的规定。父母与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他们的财产和债务是各自独立的。
因此,父母的债务,子女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来偿还。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父母意外身亡且尚有债务未清偿时,子女作为继承人,需要先用父母的债权或财产来偿还债务,然后再对剩余遗产进行继承。
但这里的偿还仅限于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子女没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
三、
子女有义务还父母债吗
1.子女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来偿还父母的债务,只有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时,才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父母的债务。
这里的清偿也是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的,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子女没有义务用自己的财产来偿还。
2.如果子女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他们就没有任何义务来偿还父母的债务。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如果子女自愿选择偿还父母的债务,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并不受法律的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