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工程量减少时,索赔应首先遵循合同约定,如果无约定时,可准备诉讼状,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证据。参与诉讼活动,不服判决可上诉。材料需真实、完整、合法。
一、
合同工程量减少怎样进行索赔处理
1.当合同中的工程量出现减少时,索赔处理的方式首先应当遵循合同的约定。
2.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索赔方式和流程,则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3.若合同未约定具体的索赔方式,则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索赔处理:
(1)准备民事诉讼状:详细列明索赔的理由、损失计算及法律依据。
(2)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工程变更通知、损失计算依据等。
(3)按照法院通知参与诉讼活动:包括出庭陈述、质证等。
(4)不服判决或裁定时上诉:如对一审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
在整个索赔过程中,务必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并符合法律要求。
二、
工程量减少赔偿如何举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合同工程量减少的赔偿纠纷中,举证责任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当事人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包括证明工程量减少的事实、损失的具体数额以及因果关系等。
2.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
3.全面、客观地审查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对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为了增强证据的说服力,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或鉴定,并提供相关报告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