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房屋维修基金归物业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督。业主委成立前后管理不同,成立前多由物业代管,后转交业委会。管理部门监督资金安全使用。
一、
房屋维修基金归哪个政府部门管理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并非直接归属于某一特定的政府部门,而是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监督。维修基金的管理权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后有所不同。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维修基金通常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2.业主委员会一旦成立,维修基金的管理权便转交给业委会,由其负责具体的管理和使用。
3.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这一过程中主要扮演监督者的角色,确保维修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二、
房屋维修基金是什么及用途
文庄律师网提醒,房屋维修基金,顾名思义,是用于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专项资金。
1.它依据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设立,旨在保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长期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和更新需求。
2.维修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等。
这些共用部位和设施,如住宅主体承重结构、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等,都是房屋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部分。
三、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及归属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需经过严格的程序。
1.必须获得业主大会的决议通过,以确保维修基金的使用符合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2.在维修基金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他用。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
3.至于维修基金的归属问题,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1)这意味着,无论业主是否直接参与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决策,他们都享有对维修基金的共有权。
(2)当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结余的维修基金也会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过户给新的业主。这种归属安排既体现了公平原则,也保障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