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到期未还款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多为民事纠纷。但如借款时就有非法占有故意,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且挥霍不还,或涉诈骗。欠款不还的,原告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
到期未还款是否以诈骗罪论处
针对“到期未还款是否以诈骗罪论处”的问题,答案通常是否定的。有借条而不还钱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仅被视为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并不涉及刑事诈骗问题。
若借款人在借款时就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获取借款,并且在使用借款时表现出肆意挥霍、不考虑归还的态度,这些行为可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二、
欠款不还如何起诉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欠款不还的起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可以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合法有效,则应向约定的法院起诉。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2.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即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3.原告在起诉前,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
欠款纠纷需准备哪些证据
在欠款纠纷中,准备充分的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诉至关重要。具体而言,原告应准备以下证据:
1.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2.证明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证据,如电话录音、短信、录像等通信记录;
3.证明已完成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子支付凭证等;
4.其他与借款有关的证据,如担保合同、抵押物证明等。这些证据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原告主张的借贷事实及金额等关键要素。
在准备证据时,原告应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便在诉讼中说服法官支持其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