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虚假出资的认定条件包括未按规定交付货币、实物或转移财产权,且旨在欺骗。具体情形有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假实物投资手续骗取公司登记,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或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等。
一、
虚假出资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内容
虚假出资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公司发起人、股东未按照公司法规定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且其主要目的为欺骗其他发起人或股东。
具体而言,虚假出资的认定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等手段骗取验资报告,从而取得公司登记。
2.利用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并获得公司登记。
3.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或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4.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立即转出,公司并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凭投资者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验资,且该报表存在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情况。
二、
虚假出资罪的立案标准
文庄律师网提醒,虚报注册资本罪(其中包括虚假出资的情形)的立案标准如下:
1.若实缴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且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一定比例(有限责任公司为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为30%以上),则应予追诉。
2.即使实缴注册资本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若虚报数额达到一定金额(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千万元以上),亦应立案追诉。
3.若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其他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到十万元以上,同样构成立案条件。
4.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若存在特定情形,如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再犯,或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等,也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