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提交录音证据,应将录音拷贝至光盘等介质上,准备相应份数。同时整理成文字提交,以确保法院直观了解内容。若对方对真实性有异议,应由其申请鉴定。
一、
录音证据怎么提交给法院
录音证据作为法庭上的一种证据形式,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给法院。
1.应将录音证据拷贝至光盘等可存储介质上,并准备相应的份数,以确保法院及各方当事人都能收到完整的录音内容。
2.需要将录音中说话的内容整理成文字形式,并同样准备相应份数进行提交。
3.这样,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录音的内容。若对方对录音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应由对方申请鉴定以证明其真伪。
二、
提交录音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诉讼实践中,提交录音证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录音证据应为原始载体,即录音未经过任何处理,具有连续性和真实性。如案例中所述,刘某提供的录音是其手机中的录音,并当庭使用手机播放,证明了录音的连贯性和真实性。
2.录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清晰、准确,双方对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确的表示。这样的录音证据才能为法院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
私录音像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
1.关于私录音像证据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1)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2)对于自行录制的视听资料证据效力的具体认定规则,《规定》并未明确提出。
2.在审判实践中,对自行录制的视听资料证据的法律审查判断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1)当对方当事人认可自行录制的视听资料时,应查清双方是否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社会或第三人利益。
(2)若视听资料以非法手段取得或违反善良风俗,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再次,在对方当事人不认可自行录制的视听资料时,可通过技术鉴定确定其真实性,并结合其他证据分析认定其证据效力。
(3)还应广泛取证全面分析,将自行录制的视听资料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审查,以实事求是地确定其效力。
总之,在认定私录音像证据的效力时,应综合考虑其录制主体、内容、方式等多个因素,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