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不具备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关系通常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需向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否则法律上不认可,即无效。
一、
不具备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有效吗
不具备合法的收养手续,收养关系通常是无效的。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如果收养关系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那么这种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即不具备法律效力。
3.收养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程序。
(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需要符合法定的资格要求,例如收养人需要年满三十周岁、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
(2)收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的自愿和真实意愿,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收养关系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办理收养登记。
因此,如果不具备合法的收养手续,即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那么这种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二、
收养无效有哪些原因?
收养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收养主体不合格: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不符合法定的资格要求。
(1)收养人未年满三十周岁、无抚养教育能力、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
(2)被收养人已满十四周岁、不属于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弃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等。
2.因自愿性有瑕疵而导致收养无效:收养关系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真实意愿,而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因合法性不具备而导致收养无效:收养关系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即未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是导致收养无效的主要原因,需要特别注意。
三、
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效力?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未办理登记的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因此,如果收养关系未经过法定登记程序,那么这种收养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即不具备法律效力。
2.未办理登记的收养关系也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发生收养关系纠纷或者争议,未办理登记的收养关系将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建议在收养关系成立前务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