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卡、社保缴费记录等反映薪资缴纳情况;工作证、招工表等证件记录亦有效;还有同事证言、考勤记录等辅助证据。

一、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础。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从高到低依次包括:

  1.最直接且效力最高的证据是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一旦签订,即构成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明。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职工花名册等,也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这些证据能够反映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薪资情况,从而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同样具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效力。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这一记录能够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盖章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以及劳动者填写、用人单位盖章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也能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

  5.用人单位无异议的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以及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等,同样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辅助证据。

二、

如何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解决劳动争议问题,首先需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如果争议事项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这些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则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对于劳动者一方人数众多(十人以上)且有共同请求的劳动争议,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以提高处理效率。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能够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为劳动者提供更为全面的保护。

  3.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第1张

三、

事实劳动关系有哪些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实际存在但未经书面劳动合同确认的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的一种常见情形。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

  2.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也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也是事实劳动关系的一种情形。例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这些条款实际上构成了劳动关系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范畴。虽然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但双方并未明确终止劳动关系,且继续履行着原合同的义务。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导致合同实际上成为无效合同,但双方已经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建立了劳动关系,也构成事实劳动关系。